本报海口1月28日讯(记者况昌勋)海南涉农项目一度成为舆论焦点,先是对涉农项目审计时发现数亿元问题资金,上百名干部被处分,紧随其后的是,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调查发现数亿涉农资金“躺在账上”。今年省两会上,陵水黎族自治县代表团就建议,要进一步加强涉农项目管理,项目资金要封闭运行,建立多部门的集中联合监督,确保涉农项目质量,实现涉农项目效益最大化。
近年来,中央、省政府相继出台了许多支农惠农政策措施,加大了对农业的扶持力度,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对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是,由于涉农项目涉及面广,实施主体实力不强,涉农项目建设和管理难度较大,造成了一系列问题,使得惠农资金没有发挥最大效益。
陵水代表团在建议中表示,目前我省在涉农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核、工程招投标、施工监管、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方面缺乏系统完善的操作规程。而在实际操作中,多数农业项目由于范围广、施工点多,项目质量监管缺失;现场监理基本上是走过场,项目的隐蔽工程缺乏记录,工程的资料记录不能真实反映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过程验收没有标准的操作规程,验收小组不专业,没有相关专业技术机构参与验收,验收不严谨、走马观花。项目后期管理也不完善,由于维护资金短缺,责任不明确等原因,多数工程后期的维护缺失,存在“重建轻管”现象。此外,一些农业项目前期工作没有深入调研,存在项目申报草率、决策盲目的情况,造成较大的浪费。
“建议建设切实有效的资金投放和管理机制。项目资金要封闭运行,财政、审计、监察、纪检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加强多部门的集中联合监督,提高检查效率,重点检查滞留、闲置、挤占挪用农业项目资金的突出问题。”陵水代表团建议,要把提高农业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的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高项目申报和立项的科学决策能力,建立涉农项目。要健全涉农项目的质量监管制度,制定包括立项审批、项目招投标、成本控制、质量监督、后续管理等具体实施细则。项目完成后,明确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项目后期维护责任、加大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