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1月24日电(记者任玮)宁夏银川市近日出台《银川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从干部日常监管、考核评价、召回管理等方面建立“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让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实施细则》针对为官不为、慵懒散拖等不良现象,列出负面清单对干部进行监督管理。在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将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情形增加到23种。比如,不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尤其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银川市若干规定出台后,依然顶风违纪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为不达标等次,或综合得分连续两年在全市排名列后3位的,负主要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的等。
据银川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依据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职考察、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民主评议、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况,经综合分析研判确定干部的“下”。以此倒逼干部不敢懈怠,激励干部奋发有为,有利于实现优进劣退。
与《实施细则》配套出台的《银川市市管领导班子和县处级干部实绩考核办法》将银川市绩效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县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得分的基础分,并设置了群众评价,市级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组评价等程序。通过对领导干部实绩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考核评价,为干部“能上能下”提供重要依据。
另外,银川市还出台了《市管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明确了依据《实施细则》被调整下来的干部纳入该办法的管理范围,有效防止干部被免职、降职后监管难、不履职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