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夏永辉、通讯员赵冬阳、熊鑫)昨从襄阳市人大获悉,该市正式启动了地方立法工作,首批立法项目包括《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汉江襄阳段水资源保护条例》和《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正式赋予襄阳地方立法权。目前,《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已经该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