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宝坻区实施“三项举措”,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抚恤优待生活补助资金的管理,防止冒领、多领补助金现象的发生,做到厘清、管严、服务好。
加强身份信息采集核对。利用《全国优抚信息系统》的数据更新和二代公民身份信息采集工作,对全市重点优抚对象进一步进行核实,除身居偏远农村的年老对象、长期异地治疗的精神病患者、年幼的“三属”等特殊对象外,对其他不能提供证件的优抚对象,给予暂停发放补助或取消相关补助待遇。截至2015年12月21日,全市享受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身份证及档案扫描比率已达99.68%。
加强部门系统信息核对。定期到当地殡仪馆进行死亡人员核对,对死亡优抚对象及时标注,在按其原享受的抚恤标准及时发放丧葬补助金后予以删减。
加强优抚预算核对。加强与街镇民政助理和财务人员沟通,每季度进行民政统计资金的核对,对优抚对象等名册及补助标准进行核对纠错,以确保所有定补对象享有规定的补助待遇。
截至2015年底,宝坻区共注销死亡重点优抚对象127人;并认真核销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发放情况,目前已经全部发放到位。同时,按照市民政局、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取暖补贴发放工作。按照每人460元的标准,向全区全部3682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取暖补贴。截至目前,取暖补贴已全部发放到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