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鹿寨县公安局与鹿寨县国税局联手破获一起逃税案,犯罪嫌疑人肖某飞因偷逃增值税款52万余元被鹿寨警方刑事拘留。
去年6月,鹿寨县国税局稽查局发现,2014年1月至12月广西鹿寨北林胶合板有限公司向鹿寨县国税局申报应缴增值税不实,应纳税额为104.9万多元,实际向鹿寨县国地税务机关共纳税52.7万多元,少缴税款金额52万余元。
去年10月28日,鹿寨县国税局稽查局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广西鹿寨北林胶合板有限公司,要求该公司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少缴的增值税52万多元,并缴纳罚款32万多元。至去年12月23日,该公司仍未缴纳税款和罚款,鹿寨县国税局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该公司以每日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截至去年12月23日,该公司应缴纳偷逃增值税、罚款(含加处罚款)、滞纳金共计135.6万多元。但是,该公司仍然未缴纳相应的税款、罚款(含加处罚款)、滞纳金。对此,鹿寨县国税局将广西鹿寨北林胶合板有限公司涉嫌逃税一案移送至鹿寨县公安局。鹿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当即以逃税案立案侦查,并于今年1月7日对该企业负责人肖某飞实施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杨继强 潘雪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