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璠 通讯员 吴梅 殷婕代红)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天津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结存单”和“项目专项维修资金结存明细表”寄送时间,由原来的每年第三季度调整为第一季度。今年的结存单已于1月16日开始邮寄,如已交存维修资金但未收到2015年度结存单,可以拨打邮政投递局电话11185询问有关情况。
据了解,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近日公布,自2016年起,调整本市房屋维修资金个人存款结息时间,由每年的6月30日调整为12月31日。随着此次结息时点的调整,同步改变“天津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结存单”和“项目专项维修资金结存明细表”寄送时间,由原来的每年第三季度调整为第一季度。结存单公布了专项维修资金个人账户余额、利息收入、使用情况以及物业项目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余额等内容,方便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随时了解专项维修资金和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