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记者周玮 姜潇)按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中国文化体制改革精准发力,在文艺评奖制度改革上取得明显成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公布《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宣部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全国性文艺评奖随之而减。
其中,节庆活动中举办的文艺评奖大幅度清理压缩,压缩幅度87.5%;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举办的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数量压缩75.4%;对中央新闻单位举办全国性文艺评奖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奖项设置的规定更加严格。
文化部对文艺评奖进一步压缩调整,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项目仅保留了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1项,评奖数量大幅度压缩,压缩比例89%。同时,文化部取消了所属单位举办的全国性文艺比赛和展演中的评奖活动。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举办的节庆活动中的全国性文艺评奖仅保留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1项,压缩取消了5项;对与地方政府联合举办的节庆活动中的全国性文艺评奖仅保留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节(河北)、中国国际马戏节(广东)2项,压缩取消了4项。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群众评价、专家评议与上座率、收听收视率等有机统一起来,要求按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标准评价作品,按照德艺双馨的标准评价人才。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均为两年评一次,奖项和名额都大幅压缩。
中国文联对已经启动和即将举办的全国性文艺评奖进行大幅压缩调整——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总数做大幅度压缩,压缩比例78%,子项数总数做大幅度压缩,压缩比例71%,三级分项全部取消,取消了其他节庆中的全国性文艺评奖。
目前,中国作协主办的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和全国文学创作“骏马奖”经过认真调整、改进,评奖过程、程序、规则等均已初步规范和完善。
具体奖项调整是: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和全国文学创作“骏马奖”都分别明确为每四年评选一次。其中,茅盾文学奖评选对象为长篇小说,每届获奖作品不多于五部;鲁迅文学奖子项确定为7个,每个子项获奖数不多于5部。
据了解,除上述部门外,民政部、教育部正积极贯彻《意见》精神,加强对社会组织、学校、研究机构等举办全国性文艺评奖的管理,国家工商总局也正在研究具体措施,禁止企业举办全国性文艺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