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中国政府网今天消息,国务院公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意见提出,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还表示,统一覆盖范围;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等六大举措,整合基本制度政策。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意见提出,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各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至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筹资机制。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另外,还将整合经办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理顺医保管理体制,统一基本医保行政管理职能。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改进服务手段和管理办法,优化经办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