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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落马官员干扰办案:下跪叩头 当众撒尿
2016-01-12 08:25:09
 

  2015年12月9日,江西南昌市新建区法院,萍乡市政协原主席贺维林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此开庭审理。检方指控贺维林受贿91.1万元,其中有62万元是与其子贺龙辉共同受贿。

  贺维林被江西省纪委立案调查之初,案涉向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曾担任过萍乡市委书记的陈安众行贿。陈安众之前,萍乡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孙家群先落马,其曾放言“我被抓会倒下一帮人”。

  一语成谶,之后整个萍乡官场成为江西反腐风暴中心。

  在陈安众落马后,萍乡市政协原主席晏德文,萍乡市委原常委、秘书长张学民,萍乡市委原书记陈卫民等众多官员被江西纪委系统调查。多名江西省官场人士称,陈卫民涉嫌向江西省委原书记苏荣行贿。

  2015年5月,萍乡市纪委、监察局编写的“2011年以来全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材料汇编”(下称“汇编”)梳理了上述六位落马官员的违法违纪主要内容。

  “汇编”总结称,“长期以来,在萍乡市领导干部中存在着一股严重的不正之风,这股官场不正之风的形成,既有地域文化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也和曾经主政过萍乡的陈安众的行为失范直接相关。”

  虽然陈安众于2015年6月19日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但他以“江湖豪气”和“酒色之气”给萍乡官场带来的伤害仍未结束。因此对上述萍乡官员落马前后“影像”的复盘,或可管窥当地官场的腐败生态。

  “轴心”陈安众

  2013年5月27日至8月20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对江西省进行了巡视。9月18日,巡视组组长王鸿举代表巡视组向江西省进行反馈时提出,有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存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节假日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

  据江西省纪委纪检监察六室出具的一份落款日期为2015年6月、名为“关于查办贺维林案件过程中的有关情况”的文件内容显示,“根据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的线索和中央纪委信访室转来的举报信,省纪委先后成立专案组,分别在2013年8月21日对孙家群立案调查;2014年2月28日对晏德文、张学民立案调查;2014年6月19日,对贺维林立案调查。”

  该材料显示,在2013年12月,中央纪委专案组对陈安众立案调查后,根据专案组的工作安排,2014年1月27日,江西省纪委就贺维林向陈安众送钱的有关问题对贺维林进行谈话核实。

  谈话中,贺维林承认为感谢陈安众对其职务提拔给予的关照,送钱给陈安众的事实。

  萍乡市一名官场人士对《财经》记者称,在陈安众被调查后,2014年江西省“两会”前后,萍乡市四大班子有10余名厅级官员被专案组叫去多次问话,其中就包括晏德文、张学民、贺维林等人。

  在2015年12月9日和10日的庭审及相关案卷中,贺维林详细叙述了其因牵涉到陈安众被专案组叫去谈话的整个过程。

  贺维林称,2014年1月17日,陈卫民、萍乡市纪委书记找他及其他官员谈话,并指示他们在跟专案组谈话时,态度要好,“要按照专案组意图办,但要掌握一个度”。

  “谈话第一天即18日,办案人员让我承认和陈安众之间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贺维林在材料中写道,他只好给当时在南昌开“两会”的陈卫民打去电话询问:“他们硬要我承认,怎么办?”陈卫民的回答是让贺维林去问问其他人是怎么处理的。

  于是贺维林就问了时任萍乡市政协主席的晏德文,晏说:“反正陈是死老虎,写就写一点吧。”

  当月19日,贺维林再次被叫去问话,他写下了送给陈安众及其在英国读书的女儿近20万元红包的事。

  但2014年1月20日,贺维林又手写一份声明称,在19日的笔录中,11项与陈安众的不正当往来全部是假的、编造的,其中关于送给陈安众20万元的事完全是“被逼供、诱供出来的”;“我与陈安众属非常正当的关系,绝无不正当的经济往来”。

  在江西省纪委材料中,记录有“贺维林在被调查期间,对其违纪违法的问题拒不如实交待,认罪态度差”的文字。并称,在对贺维林立案之前,就已经掌握贺维林收受文建明、李龙辉钱物的有关事实。

  这些事实最终均出现在检方的指控之中。据贺维林的辩护律师和家人介绍,文建明和李龙辉均因涉嫌向贺维林行贿被采取强制措施近一年,但从他们的起诉内容来看,却与贺维林没有牵连。

  上述官场人士称,在贺维林被立案调查之前,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晏德文、张学民分别在其办公室内被带走。“就在晏德文被带走前,他还专门写了一份汇报材料,用快递的方式寄给了在江西办案的专案组。”

  这一系列的调查,最终除贺维林、陈卫民外,其他人均在陈安众的判决书中载明。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书认定陈安众共计收受折合人民币810余万元财物,其中包括收受时任萍乡市委秘书长晏德文给予的18.2万元,收受时任莲花县委书记孙家群给予的30万元;收受时任安源区区长张学民给予的18.2万元;共9次收受另外一位萍乡市退休常委在任萍乡市安源区委书记时给予的人民币14万元、美元0.4万元。

  本土官员抱团

  由陈安众引发的萍乡市官场地震,不仅有着一定的内在逻辑,还与萍乡官场中本土官员过多有着或多或少的关系。

  内在逻辑是,张学民和孙家群均是陈安众一手提拔的下属,晏德文虽是萍乡的地方实力派官员,但其与外来官员陈安众关系融洽。同时,这些官员之间还有相互的裙带关系。

  据知情人士透露,上述萍乡市退休常委与孙家群即为亲家关系,孙家群的侄女嫁给了该退休官员的儿子,这名官员又与张学民曾是搭档,张学民与晏德文是老乡,晏德文与孙家群亦是“同盟”。

  “汇编”内容显示,从2002年开始,孙家群便与晏德文“合作”,以其哥哥孙家林的名义投资入股开办铁矿,谋取非法利益,直至案发,时间长达12年。而晏德文从2000年第一次受贿到案发,时间长达15年。张学民从2005年首次涉嫌违纪违法直至“暴露”,时间跨度10年。陈卫民在萍乡的7年,亦是其贪腐行为爆发的7年。期间,他们的职务均有不同程度提升。

  中央第八巡视组向江西反馈巡视情况时也表示,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超编制配备干部,个别干部“带病提拔重用”等问题。

  本土官员过多的问题,这从分析前述落马的6名官员简历可知,其中有4人出生在萍乡,分别是孙家群、晏德文、张学民和贺维林。

  从1980年8月起,孙家群以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中学教师为起点,至1996年11月起担任萍乡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直至之后的仕途升迁一直在萍乡;晏德文是从1982年的萍乡市水电局干部开始,直至担任萍乡市政协主席职务;张学民则是从1971年担任萍乡市京剧团职工开始,直至最后升至萍乡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贺维林在萍乡官场的时间更久,其从1968年担任萍乡市三山大队团总支书记开始,直至2011年在萍乡市政协主席任上退休,在萍乡为官43年。

  据知情人士称,在晏德文任职期间,为了不离开萍乡到异地任职,他还曾送给陈安众8万元“红包”,请他关照。而该情节,在“汇编”中也有相关记载。

  在这些本土官员中,孙家群率先被查。2015年7月21日,鹰潭市中级法院对孙家群受贿一案一审宣判,认定孙家群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法院认为,孙家群因检举他人重大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情节,且退清了大部分赃款。

  公开报道及检方、法院均未披露孙家群重大立功的事实。

  鹰潭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3年,孙家群为他人在承揽工程、工程款结算、项目审批、资金扶持、子女安排工作等事宜上提供帮助,单独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231.796万元;与其外甥何韬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840万元。鹰潭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何韬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

  孙家群、贺维林、晏德文、张学民涉嫌犯罪案件目前均已开庭审理或宣判。

  《财经》记者旁听了贺维林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的庭审,其当庭并不认罪,律师也为其做了无罪辩护。而晏德文、张学民贿赂贪腐犯罪案情,江西检方和法院均未公布具体案情。

  萍乡市纪委在“汇编”中介绍,晏德文等萍乡本土成长起来的四名干部,由于长期在萍乡任职,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势地位,以及长期以来在当地形成的影响力,拉帮结伙,建立政商联盟,大搞权钱交易,实现圈子内利益共享。“由于拥有很大的话语权,在自己分管的领域能够左右一些重大决策,甚至会利用自己的权势影响全局,从而成为地方势力的代表人物。”

  而就如何杜绝本土官员任职情况,“汇编”也给出了建议。即:对领导干部在一地任职时间作出硬性规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通过这一方式,彻底打破像萍乡这样的本土干部长期以来在当地形成的关系网和利益圈,同时,加强对交流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幕后代理人

  除陈安众、孙家群被判决,贺维林已开庭公布案情外,《财经》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晏德文、张学民、陈卫民涉案金额均超过千万元。

  萍乡市纪委在“汇编”中称,这些人不仅涉嫌总金额高,单笔受贿金额同样惊人,动辄上百万元。张学民和晏德文单笔受贿最大金额达到上千万元,创下了萍乡市经济类职务犯罪案件单笔受贿金额的最高纪录,在江西省全省亦属罕见。

  “汇编”中还称,这些案件主要涉案人员平时表现都比较低调,以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形象示人,受贿方式也很谨慎。如晏德文坚持“小钱不收、平头老百姓的钱不收、不信任的人的钱不收”的“三不收”原则。

  “他们一般都藏身幕后,固定安排1名-2名至亲好友出面,充当自己收受钱财的‘白手套’和牟取利益的代理人。很多时候,他们不将行贿款提现,而是作为投资款或者放贷生息,以此隐藏和过滤违纪违法留下的痕迹。”“汇编”称。

  对此,萍乡市一名官员戏称,孙家群是被外甥何韬拉下水、晏德文是被其妻侄张欣泉“坑”了,张学民则被其情妇的弟弟“毁”了,贺维林亦是因为弟弟贺维章遭受调查。

  贺维林落马后,贺维林妻子刘志芬和弟弟贺维章、儿子贺龙辉也分别因涉嫌贿赂犯罪被调查。

  刘志芬涉嫌受贿7万元,目前被取保候审;新余市望城工矿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贺维章行贿31.5万元,其中向孙家群行贿20.5万元,指使他人向江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原局长贺爱民行贿10万元,向萍乡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彭济庆行贿1万元。

  贺龙辉原是萍乡市经济开发区地税局二分局副局长。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贺龙辉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共同收受他人贿赂6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上述三案均无定论。

  对于这些官员的违纪违法所得,代理人不仅负责保管,还要进行投资洗白。比如,在萍乡市锦绣山庄项目中,张学民、晏德文为了掩盖他们各自索贿上千万元的事实,于2005年8月指使代理人与该项目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协议》,将其索要金额以项目建设借款回报的名义,用借据、协议的形式确定下来。事后,张学民还说:“有了这个协议,我心里就踏实了。”

  因知道自己牵涉到陈安众案,在被有关部门调查前后,这些官员也在处心积虑对抗。

  “汇编”内容称,2013年4月,孙家群在一名开发商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后,派人通风报信,进行里外串供;在听到江西省纪委要调查他的风声后,更是四处打探消息,托人说情,为其开脱;办案人员将孙家群带离他的办公室时,还从他的办公桌上发现了写有办案负责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的字条。

  知情人士亦透露,在孙家群、陈安众相继被组织调查后,张学民、晏德文多次订立攻守同盟。

  晏德文在供述中提到:“2014年2月22日,萍乡市委在迎宾馆组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张学民对我说,龚全珍(开国将军甘祖昌的夫人)日记中有一篇文章,他看了九遍,要我也看一下。”按照张的提示,晏德文发现龚全珍日记里讲的是一位革命烈士被捕后坚贞不屈的英勇事迹,张学民是想借用这个故事,来“鼓励”晏德文与自己达成攻守同盟。2月25日,张学民再次找到晏德文,说自己是坚决不会说的,要他也要坚强,打死也不说。

  “汇编”称,被调查后,面对办案人员,这些官员也极尽表演之能,孙家群态度狂傲,甚至斜眼冷对。张学民前期问什么都不回答;之后装病,用根本不存在的“心脏病”来吓唬办案人员;最后装疯,用下跪、叩头、当众撒尿等方式来干扰办案人员。

  “汇编”内容显示,上述官员涉嫌违纪违法外,除贺维林外,其他五人均与他人通奸,且多数为权色交易性质,有的嫖娼宿妓、聚众淫乱,参与赌博和吸食毒品。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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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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