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记者颜斐)男子冯某与留宿地下通道内的一名流浪汉发生争执后,伙同他人对该流浪汉拳打脚踢,致对方死亡。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冯某等四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提起公诉,目前市二中院受理此案。
据指控,2015年5月20日3时许,冯某在房山区兴房大街华冠欢乐城门前地下通道内与留宿在此的49岁男流浪人员周某搭讪并发生争执,后与同伴郝某和潘某对周某头面部及腰腹部拳打脚踢,随即离开现场。
次日凌晨,冯某三人和杜某又来到地下通道内对周某实施殴打。其中,冯某对周某的头面部、腰腹部进行拳打、脚踹,并用塑料瓶对其头部进行抡打;杜某将周某摔倒在地,对其头部、腰腹部进行拳击、踢踹;潘某则对周某的身体进行脚踢。经鉴定,周某系被钝性外力多次打击头面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检方认为,冯某、杜某和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郝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冯某、杜某和潘某的刑事责任,以寻衅滋事罪追究郝某的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