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月5日,南明区举行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部署暨培训会,标志着2016年南明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正式展开。
会上,区委组织部负责人传达学习了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并从如何正确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等方面,就2016年南明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内容、范围向参会的填报对象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悉,此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范围为全区所有科级以上包括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填报内容包括填报人的基本信息情况、婚姻状况、子女婚姻状况、出国境、从业及收入等14项填报内容。
区委委员和候补委员,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纪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工作部门、区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的主要领导,各乡、社区党政主要领导共200余人参加培训,并签订了学习回执单。
(本报通讯员 韩圣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