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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明两年我省将改造33.6万套棚户区住房
2016-01-07 01:29:11
 

  本报南昌讯(记者万仁辉)1月6日,记者获悉,今明两年,我省将改造33.6万套棚户区住房,同时改造农村危房51.8万户。

  根据我省已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年至2017年,全省计划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33.6万套,其中2016年16.6万套、2017年17万套;改造农村危房51.8万户,其中2016年25.9万户、2017年25.9万户。

  按照我省要求,各市、县(区)需尽快编制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加快包括棚改安置住房在内的各类保障房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据了解,2014年底前已开工的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必须在2017年底前全部完工。

  为确保用地和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畅通,我省规定,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对确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根据下达的棚户区改造任务数,据实核算用地需求,在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不占省下达各设区市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建设项目实行集中并联审批和“一条龙”服务,对手续齐备、符合要求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土地审批在11个工作日完成。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起我省开始推行通过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的运作模式。在创新融资机制方面,我省将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积极推广特许经营等各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同时推动发行企业债券,并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棚改任务。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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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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