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董岩)近日,丰台区30个处级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向区纪委全委会进行述责述廉,接受纪委委员和党代表的质询。按要求,5年内,全区处级单位党政主要领导都要面对面向区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
“请问王书记,今年南苑乡发生了一起干部为其子女大操大办婚礼的违纪案件,您作为党委‘一把手’觉得暴露了哪些问题?应当采取哪些措施?”现场汇报结束后,丰台区党代表许晓静向南苑乡党委书记王振华提出了问题。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根据《关于开展处级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向区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工作的方案》,丰台全区各处级单位121名党政主要领导向区纪委全委会进行述责述廉。其中,卢沟桥乡等30个处级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需要当面向区纪委全委会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区纪委委员和区党代表的现场质询。其他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通过书面报告形式进行述责述廉。
此次述责述廉分为三个环节:第一环节是现场汇报。由30名处级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介绍本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第二环节是提问质询。各单位全部汇报结束后,区纪委委员、区党代表就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向各单位提出质询,被质询单位领导现场进行解答;第三环节是民主评议。由区纪委委员现场填写《述责述廉评议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提拔使用、轮岗交流、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问的挺尖锐的,不太好回答。”一位刚刚接受完质询的党委书记说,这些有“辣味”的提问,让自己感受到监督的力量、感受到做好工作的压力。
“述责述廉工作是推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也是区纪委委员、区党代表履行监督责任的有效途径。”丰台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要通过面对面的述责述廉这种形式,加大监督力度,推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