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杨宏斌)民政局干部先后5次用公款给上级部门相关人员送礼金,知名高校干部公款报销礼品费,涉案人员均受到党纪处分。昨日,省纪委通报两起违规用公款赠送礼品礼金的典型问题,强调要坚持有案必查,动辄则咎。
通报指出,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宜昌市西陵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蔡奇志和区民政局其他工作人员先后5次用公款给上级部门相关人员送礼金23000元。2015年7月28日,西陵区纪委给予蔡奇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的另一起典型问题发生在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2月18日和3月24日,华中师范大学办公室副主任吴海涛用公款报销礼品费共计27239.11元。2015年12月9日,华中师范大学党委给予吴海涛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回违纪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