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琳娣通讯员周忠萍杨永朋)为进一步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责任意识,近日,长春市九台区纪委监察局制定并下发《长春市九台区村务监督委员会考评办法》,实施“一考三评”,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民主管理进程,有效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办法》在考评的内容上进一步细化量化,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所涉的基础工作、支持配合、联系群众、开展监督及奖惩情况5个方面21项内容进行考评。实施“一考三评”,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自评、村民代表信任度测评、村“两委”干部点评和乡镇(街)纪委(纪工委)考核的方式进行。
同时,考评凸显差异化等级,并建立了奖惩机制。乡镇(街)纪委(纪工委)根据各村务监督委员会考评等级确定情况,建立合理的报酬激励机制,将考评结果与报酬挂钩。此外,考评结果还与各项评先评优挂钩,列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内容。乡镇(街)要将考评结果以适当方式通报各村,督促各村务监督委员会针对考评反映出来的问题加强整改,建章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