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赵超)记者28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根据相关企业提供的线索,历经一年多的调查,发展改革委日前对日本邮船株式会社、川崎汽船株式会社、株式会社商船三井、威克滚装船务有限公司、华轮威尔森物流有限公司、智利南美轮船有限公司、日本东车轮船有限公司、智利航运滚装船务有限公司等8家滚装货物国际海运企业达成并实施串通投标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依法做出处罚,分别处以2014年度与中国市场相关的滚装货物国际海运服务销售额4%至9%不等的罚款,合计罚款4.07亿元。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8家滚装货物国际海运企业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抬高了滚装货物国际海运费率,损害了中国相关滚装货物进出口商和终端消费者的利益,违反了中国反垄断法关于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垄断协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