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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农村五保供养财政补助标准“五连增”
2015-12-28 17:37:22
 

  据市民生办数据,“十二五”期间,淮北市为6000余名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五保供养金,并逐年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财政补助标准,实现从2011年以来的“五连增”,逐步改善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此外,总投资7950余万元,新建敬老院26所,新增床位2650张。

  供养财政补助标准中,分散供养标准由2011年每人每年1400元提高到2400元,增加了1000元,增长幅度达到71.4%;集中供养标准由2010年的每人每年1900元提高到5400元,增加了3500元,增长幅度达到184.2%。

  “十二五”期间,淮北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民生工程中,确立“精心、精细、精品”的精细管理理念,健全细化、量化、流程化、标准化、协同化等工作体系,先后出台五保供养精细化管理标准、五保供养制度实施办法、五保供养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严谨规范审核,确保五保对象应保尽保。市民政、监察部门还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五保供养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严查应批不批、应保不保、应退不退、扣发迟发五保供养资金等不作为及乱作为现象。■记者黄顺 通讯员 张长磊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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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淮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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