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进程中,2015年值得写入历史。
这一年的12月12日,近200个国家通过共同努力终于在年底达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新协定为2020年后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指明了方向和目标,传递了全球向绿色低碳经济转型的信号,具有里程碑意义。
这一协定是继1992年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制定《京都议定书》之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的又一份实质性文件,全球气候治理自此迈向新征程。
在一个更广阔的视野中,人们还可以看到,《巴黎协定》的深远意义还在于这一协定的达成,为国际社会探索务实合作、包容共鉴的全球治理模式提供了有益借鉴。
在全球气候谈判过程中,中国始终发挥着积极、建设性作用,获得各方好评。早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前,中国就和美国、法国、印度、巴西等相关大国广泛沟通,为推动国际社会在资金、力度等焦点问题上取得共识注入宝贵动力。在最终的《巴黎协定》文本中,中国主张留下鲜明印记,从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到敦促发达国家在资金问题上“制定切实路线图”,中国为推动落实公约、体现公平原则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协定通过后,中方表示将积极推动协定的实施,建立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巴黎协定》是全球治理气候的“转折点”,也是新的起点,如何具体落实协定、加强2020年前的行动力度,仍是各国需要继续讨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