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宪法宣誓制度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
誓词共70字:“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宪法宣誓仪式的寓意就在于通过鲜明的仪式意象和强烈的心理暗示唤起人们对宪法的信仰。宣誓是一种庄严的承诺,誓词是沉甸甸的诺言。宪法宣誓实际上是宣誓人向公众神圣的宪法承诺。
比宣誓更重要的是言行一致,将誓词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实际行动践行誓言、兑现承诺。宪法宣誓诚可贵,依宪治国价更高。期望宪法宣誓制度能够彰显宪法的至上权威,凝聚全社会依宪治国的共识,在全社会尤其是全体公职人员中营造尊崇宪法权威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