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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丢失岂能大闹大赔
2015-12-28 01:17:37
 

  山阳县苏师傅通过山阳县邮政局邮递手机一部,没想到邮件在中途丢失。事后,他多次找到邮政局索赔,两个月后,对方最终答应全额赔偿。对此,邮政局称,按规定只赔付邮费的2-3倍,考虑到苏师傅找的次数太多了,才给全额赔付。(《华商报》)能够获得全额赔偿,让人喜出望外,但邮政局“找的次数太多”的赔偿理由又让人郁闷。未按规定交纳保价费的邮件,不属于保价邮件。这是根据权责利一致的通行规则而制定的行业规定。邮政局“找的次数太多”的赔偿理由,坐实了“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坊间“传说”,树立了一个负面范本。

  斯涵涵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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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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