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驾驶人超载3次将停运
湖南日报12月24日讯(记者 邓晶琎 通讯员龚敏)我省对超限超载车辆再出“重拳”。记者今日从省治超办获悉,省政府近日发布通告,将依法对超限超载车辆和驾驶员实施处罚。一年内超载记录超过3次的货车驾驶人,将被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告》,在湖南省境内从事道路运输的所有货运车辆(含过境车辆),凡有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将对其依法实施卸载、处以罚款、违法记分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通告,一年内累计违法超限超载记录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一年内累计违法超限超载记录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依法吊销其车辆营运证;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我省从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全省统一开展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
截至10月底,全省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已由去年底的4.03%锐减至0.51%,治超成效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