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汪代华
捐赠财产做慈善,要不要免税?被捐赠的受益人,该不该交税?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慈善税收优惠问题,近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慈善法草案二审稿作出相应修改,增加“扶贫济困”可实行特殊税收优惠的规定。专家建议,“税收优惠”原则规定还应与专门税法相衔接,才能让这些“口惠”真正变成“实惠”。
慈善免税,从理论上说完全应该。这是因为企业和个人把自己的钱拿出来做公益慈善,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政府的负担。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和个人捐钱做公益慈善和向政府纳税具有同等意义。
再往小了说,企业或个人给需要救助的对象无偿送去了物品或金钱,结果还要交税,这也难说得过去。被捐赠的受益人也不该交税,就像别人给我施舍一碗饭还要“回扣二两”,这无疑是从乞丐碗里抓饭吃。
但事实上,你不得不承认“慈善一律免税”眼下是不可能的。虽然大多数西方国家都允许将捐赠给从事公益、教育、文化、宗教服务的公共或私人组织的款项作为纳税扣除项目或税收抵免项目,但是也会按照该纳税人收入的百分比对可扣除的金额进行限定。这主要是为了从制度上遏制以无偿捐赠为名,行商业交易或附加条件的“有偿”捐赠之实。
中国慈善事业正在大步前行,但要走得更远,还需要更好的“善政”,需要政府、企业、行业和媒体、公益慈善第三方智库合力谋划现代慈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