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被告人金某某在法庭现场。北京三中院微博图
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微博消息,北京三中院24日一审公开宣判了金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一案(即“工体连环撞人案”):被告人金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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