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乐山市第三届道德模范揭晓暨颁奖典礼举行,6个类别12位道德模范获得表彰。活动自今年8月启动以来,经过提名推荐、审核公示、媒体展示、公众投票、评选审定等程序,12人获得“乐山好人”——乐山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他们中间,有彝族教师娄格罗叶,师范毕业后去到最穷、最偏远的彝族乡任教12载;有残疾人李喜军,13年如一日的坚持,为上万名老人义务修脚,为身处困境的人们送去关怀……当事迹通过大屏幕播放,当他们在聚光灯下缓步登台,现场掌声雷动。
自2008年首届“乐山好人”评选活动举行以来,道德模范充分发挥了引领公民向前、向善、向上的旗帜作用。(记者 刘若辰 陈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