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2月23日电(记者宓盈婷)近日,国家工商总局、福建省政府发布《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营业范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允许台湾居民依照大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福建自贸试验区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备案(不包括特许经营),从事129个行业的经营活动。
根据公告,129个行业具体为:种植方面,共7个,主要包括谷物种植、水果种植、中药材种植等;养殖方面,共3个,包括牲畜饲养、家禽饲养、水产养殖;食品加工方面,共26个,主要包括谷物磨制、水产品冷冻加工、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等;轻工产品制造方面,共30个,主要包括纺织业、玩具制造、眼镜制造等;污染治理方面,共4个,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等;贸易方面,共11个,主要包括林业产品批发、贸易经纪与代理、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等;服务业方面,共48个,主要包括灌溉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体育经纪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