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发文,全区中小学校2016年寒假时间统一为1月21日至2月21日。
文件要求,寒假期间严禁学校和教师假期补课,公办学校不得将校舍、设施等办学资源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从事补课、辅导等营利活动。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任何补习、培训活动,教师严禁在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教育厅将对全区中小学有偿补课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并对违规违纪的学校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按照相关要求追究责任。
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工作要求,不得违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的有关规定,小学1至2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其它年级要创新作业形式,减少书面作业。提倡给学生布置一些实践性、体验性作业,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休息权利。
寒假期间,各地各学校要将学校公共活动场所向校园周边居住的中小学生免费开放。要密切与家长、社区联系,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校外实践基地等资源,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避免在寒假让子女盲目参加各种增加负担的学习或兴趣辅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