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发现,网购商品到货时间最慢为19天。(新民晚报资料图)
中消协关于部分“双11”网购商品到货、退货、退款情况调查报告日前出炉。调查发现,部分商品到货时间迟缓,最慢的长达19天;有32款商品既无发票也无任何单据,购买某些商品时系统自动默认为“不需要发票”;操作退款时,个别电商平台却将相关款项设置为优先退至平台账户或置换成虚拟货币。
为了解国内部分电商平台“双11”网购商品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情况,中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参与了部分电商平台的“双11”当天的网购活动。本次网购活动共从12家电商平台购买到94款商品,这些商品大多折扣力度大(5折以下)、网上标示销量多。
调查发现,网购商品到货时间最快为1天,最慢为19天。
此外,部分网购商品不提供购物发票或购物单据。93款商品中,47款提供了发票(39款为纸质发票,8款为电子发票)。未提供发票的46款商品中,14款提供了购物清单或收据,其余32款既无发票也无任何单据。
工作人员主动索要发票后,相当多的商家表示可以补开发票,但消费者要承担发票税点。
而且,个别电商平台网购流程设置不尽合理。
个别电商平台在购物支付流程设置中,支付单个商品订单时有“开具发票”选项,但多件商品统一下单支付时却没有“开具发票”选项,且系统自动默认为“不需要发票”,消费者如需开具发票只能再次与电商平台或商家协商。
购货容易退货难。购买商品时,中消协工作人员采用了现金、支付宝、银行卡、平台帐户等多种支付方式。然而,在“七日无理由退货”操作退款时,个别电商平台却将相关款项设置为优先退至平台账户或置换成虚拟货币,而不是按照消费者支付的方式对等退还。(新民晚报记者 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