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2月15日电(记者都红刚)记者从西安市水务局获悉,从15日起,西安市城区开始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根据政策规定,每户年用水量162立方米(含)及以下,终端水价为每立方米3.80元;每户年用水量162立方米-275立方米(含),终端水价为每立方米4.65元;每户年用水量275立方米以上,终端水价为每立方米7.18元。
此外,每户按4口人计,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可申请在各阶梯年度水量基础上增加36立方米,每户人口数由供水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认定,认定的人口数有效期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