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邱玥从住建部获悉,《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已于近日公布。《导则》提出通过开发强度及人口的非均等化控制,力争特大城市在城市新建地区实现50%以上的城市人口和通勤交通需求分布在轨道影响区范围内。
《导则》提出,各城市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及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时,应充分结合轨道线网规划,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实现城市人口与就业岗位沿轨道交通廊道集约布局;在轨道建设规划阶段,应协同规划轨道沿线建设用地,完善各站点公共设施和交通设施布局,以组织城市生活为目的,使市民可以结合换乘,完成购物、娱乐、接送小孩、用餐、继续教育等日常活动;在轨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通过一体化设计,统筹布局轨道站点与周边建筑、地下空间,结合轨道交通站点,进行上盖物业开发,建设小街坊、步行街区,实现轨道交通与地面公共交通的无缝衔接,实现轨道站点与周边用地功能与空间的协同发展,推进城市紧凑集约发展,提高城市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