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12月13日电(记者黄艳)记者从湖北省水利厅了解到,近年来全省湖泊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综合保护措施逐渐显效,湖泊面积萎缩、数量减少的趋势基本遏止。近三年,全省多地累计退田还湖面积超过2万亩。
湖北是闻名全国的“千湖之省”,湖泊保护力度逐年加大。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这是全国首个湖泊保护的地方法规,通过立法护湖、治湖、救湖,取得了明显成效。
湖北省湖泊局专职副局长熊春茂介绍,全省基本遏制住湖泊面积萎缩、数量减少的局面,还新增竹溪莲花湖、仙桃雷湖2个湖泊。根据《条例》,湖北全省的涉湖市全部建立湖泊巡查制度,市县两级共开展湖泊巡查活动5300余次。3年来,全省共发现违法涉湖案件76起,查处案件42件。
在加大打击违法填湖、污染湖泊等行为之外,湖北还大力开展“增量”行动,加大推进退田环湖工作。目前武汉、潜江、鄂州等地退田还湖面积达24700亩。湖泊的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都呈现出向好趋势。
上世纪50年代,湖北拥有百亩以上的湖泊1332个,其中5000亩以上的湖泊322个。近几十年来,由于围湖造田、工业发展、城市建设和水资源过度开发,百亩以上的湖泊已减少到700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