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机电设备制造质量总监办公室主任的饶道群,伙同一家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为上海一家公司中标项目提供帮助,以咨询费的名义索要394万元。其中,饶道群分得206万余元,李军分得187万余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分别以受贿罪判处饶道群、李军有期徒刑11年半和10年半,分别处罚金12万元和11万元,并继续追缴394万元赃款。
退休后被查出索贿
今年73岁的饶道群2013年10月11日被抓时已退休数年,52岁的李军是北京华盛凯瑞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1年间,饶道群利用担任原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机电设备制造质量总监办公室主任、机电工程部机电安装质量总监、溪洛渡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技术专家组副组长,代表三峡公司参与溪洛渡项目评标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李军以为上海某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中标溪洛渡项目提供帮助为由,以咨询费的名义向该公司索要钱款共计394万元。其中,饶道群分得206万余元,李军分得187万余元。
庭审时辩称未收钱
受审时,饶道群否认指控,称他只是将上海这家公司的负责人汤某介绍给李军,未帮助中标,也未与李军共同索贿。他说,其患病期间,李军帮了很多忙。后对方一再要求介绍业缘关系,他就在临退休时答应了。此后,李军多次想感谢,自己都拒绝了。
此外,饶道群还否认收取李军的钱款,称二人间的债务已结清。他说,2009年,他向李军借钱买红木家具,后归还。后李军出于喜欢又花150万元回购,但家具并未搬走。“后来我反悔不愿卖了,又花150万元买了回来。”
李军则当庭供述,他跟汤某说认识饶道群,在投标时可以让他帮助中标。后饶道群借钱买家具,自己就给了他50多万元。此后,他也看中了这套家具,又买了回来,前后共花200多万元。因家里装修,家具就一直放在饶道群家。
然而饶道群曾供述,经他介绍,李军和相关企业签订了招投标中介咨询服务协议,而合同的签订是因企业与自己都有业务往来,且其也参与项目评标。
汤某也作证说,饶道群曾表示尽量争取帮公司中标,还提到让公司一定与李军合作。“饶道群的意思是项目投标的事他能帮忙,条件就是要给他好处,但他肯定不想直接出面,因此就让李军以做咨询为名跟我们要钱。”他说,他完全是因为饶道群的推荐才见李军,但见面后发现其完全不懂这个行业。
认定协议为索贿手段
法院认为,汤某与李军事前并不认识,李军也无水电行业的背景,没有能力为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汤某与李军签订咨询协议完全是因为饶道群在三峡公司及水电行业的权威地位,希望为公司中标提供帮助。咨询协议实质是饶、李二人索取贿赂的手段。李军以借款、买家具等名目转给饶道群206万余元,是对索贿所得的分配,是为掩盖二人的索贿行为达成的攻守同盟。
饶道群作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中国有单位的代表,在招投标过程中伙同李军索取他人财物,二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又系索贿,应从重处罚。鉴于李军如实供述,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