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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重复参保城镇医保和新农合
2015-12-04 12:33:54
 

  编辑同志:

  我是石门县人,农村户口。8年前我就在县城买了房子,全家住到了县城,小孩也在县城上学。这几年,县里同意农村居民同时参保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学校都一次性给学生买了城镇居民医保,在农村又要求以户为单位全家参保新农合,我们就同时买了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生病后,城镇居民医保报了之后,剩余的自费部分,有一张分割单,新农合还可以在起付线以上按比例报销。

  如此操作了几年时间。2014年10月,我们全家又同时买了2015年度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2015年3月,我母亲生病住院,花费医药费10785.67元,城镇居民医保按规定报了6276.78元。之后,我找石门县合管办按农合规定报销剩余部分4508.89元,合管办却说2015年4月1日后不予报销了。如果明确不允许两边参保,也应告知我们。两个医保国家也都给予了配套的财政补贴,但居民却报不了。现在我要求,既然不能同时参加两种医保,合管办就应该退回我交的保费90元,但合管办也不愿退款。

  投诉人:黄桃安

  记者调查:

  11月25日,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石门县合管办,工作人员称,2015年之前,石门县因为医保参保人数达不到目标,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可以同时参保,也可以两边报销。但去年国家在审核新农合资金时发现了这一情况,县里于是在去年年底做出新的规定,不再允许居民同时参保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新农合,报销时要求用发票原件,并要求各乡镇合管办加强宣传,参保自愿。

  记者在省卫计委合管处了解到,省里一直以来都是要求居民不能同时参保城镇医保和新农合,报销时只能凭住院发票原件报销,石门县这样的情况是不允许发生的。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都属医疗保障制度,但“两保”各自独立运行,筹资标准不一,药品目录不一,报销政策也不一。有些地方利用“两保”信息不共享,鼓励重复参保是不允许的。

  对此,投诉者黄桃安说,如果知道城镇医保和新农合不能同时参保和报销,自己就不会同时两边买保险。今年不允许两边报了,有关部门却不加强宣传,新农合还要求以户为单位强制购买。他们交了一年的新农合参保费,现在才知道不能报,合管办理应退回自己的参保费用。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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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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