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对教育、文化、养老、殡葬等公益性服务,要结合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程,实行分类管理。
政府购服务,花的是财政的钱;百姓既是受益人也是出资人,买来的服务必须物有所值。在“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的过程中,如何兼顾百姓、政府以及组织机构与市场主体的诉求,实现多赢?能否以价格改革推动公共服务量质齐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请看记者的调查。
——编 者
列一份预算之内的“购物单”
只能购买基本公共服务,不能超出公共财政支付范围
“没想到居家养老服务还有套餐可选。”家住北京木樨地的杨晓说,今年重阳节,西城区月坛街道协调相关机构开展“敬老月”活动,为辖区居民提供包括洗澡、口腔护理、肢体按摩、协助进餐、日间托管等多项服务在内的“养老套餐”。“父亲常年卧床,我工作忙,母亲年事已高,街道送来的养老服务特别适合我们这样的家庭。”杨晓说。
杨晓一家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受益者——服务不是免费的,提供方是天津鹤童老年福利协会和金助友家政公司,费用由月坛街道埋单。
“政府不是万能的,在提供某些公共产品时,专业机构的效率更高。所以政府会将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内的公共服务外包。”清华大学非政府组织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介绍,从国际上看,购买服务已经成为政府开展公共管理的重要手段。
天津市红桥区居民王静家是双职工家庭,孩子今年4岁,她希望社区能有幼儿托管服务,“幼儿园放学早,孩子没地儿去。”
北京市朝阳区居民王胜洪在京郊亦庄开发区工作,家住三环内,中午没办法回家给85岁的老母亲做饭,他希望家门口有间托老所。
北京市西城区居民刘秀勤34岁的儿子患有精神分裂,鉴定为二级残疾,已丧失劳动能力多年,“我们家收入低,长期看心理医生的花费太高,希望社区能提供残疾人心理辅导。”
……
政府可以通过从市场购买服务的方式,满足居民的这些需求吗?
贾西津介绍,根据国际经验,政府购买服务可覆盖大多数公共领域。其中,特别适合购买的服务包括: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公共卫生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服务,残障服务,社区发展,社区矫正和青少年辅导,公民教育和科普教育,就业促进保障性住宅,等等。201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
以北京为例,2015年全市市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面向各类社会组织购买500项服务。项目内容涵盖了社会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社会治理服务、社会建设决策咨询服务共5大类30个方向。
“公共财政资金来自纳税人,购买服务不能超出公共财政应当支付的范围,比如类似歌咏比赛虽然有一定的公益属性,但不适于作为购买标的。”贾西津解释说,这些歌舞娱乐属于居民自愿、自发的活动,政府没有权力向其配置公共财政资金。
做一本全程公开的“明白账”
买卖双方不可“沾亲带故”,采购资金不能“左口袋到右口袋”
政府购买服务的体量非常之大。
数据显示,北京市市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5年内共购买了2252个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总计投入3.5亿元。2015年,合肥市市本级购买公共服务110项,总价2.92亿元;兰州市市级财政投入4.5亿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湖南省财政厅日前表示,2016年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将大幅拓宽,普惠性学前教育等293项服务事项,都将交给社会力量承担。
全国来看,在医疗养老等民生保障领域,政府已大规模引入商业服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已有27个省将392个大病保险统筹项目交由商业保险公司打理,覆盖人口7亿人。可以预见,未来随着各级财政支出向民生领域倾斜力度不断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资金总量将非常可观。
正因为体量巨大,政府购买服务如果存在跑冒滴漏,浪费也将是惊人的。
“必须扎紧制度的笼子。”贾西津认为,确保每一分钱花到明处,每一次采购物有所值,要在以下三方面完善采购机制:
首先,要明确供应商资质范围。
根据规定,目前可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可现实中,一些社会组织本身就是管理部门的附属机构,以致购买服务变成从‘左口袋到右口袋’的游戏,让财政花冤枉钱。”贾西津认为,应彻底切割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利益关联,杜绝沾亲带故的采购方式。
其次,要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必须引入市场竞争,通过招投标来选择那些资质好、出价低的提供者。” 贾西津认为,如果没有公开公正的竞争,政府购买就可能演化成政府委托,很难避免官商勾结以及所购买的公共服务质次价高等不良后果。
第三,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推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经营者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采购信息全程公开,是根治公共服务采购浪费、贪腐顽症的良药。政府应向社会公布所购买公共服务的需求、购买的财政预算、竞标流程、获得购买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等等,做到操作全程公开透明。”贾西津说。
建一套三方共赢的议价机制
百姓要方便实惠,政府要高效的社会管理,企业要可持续收益
“敬老月”一过,北京月坛街道的居家养老免费套餐就停了。“其实,只要收费合理,我们非常愿意购买。”杨晓说。
月坛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主任于锐告诉记者,未来养老套餐将会以低于市场的价格长期提供下去,社区居民随时可以购买,并且西城区计划对重度失能老人每个月补贴600元,可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照顾弱势群体,对70岁以上的特困老人,政府还会出资购买家政、洗衣、安全等服务。
“低于市场价,老百姓高兴;可价格太低,企业经营不可持续。”于锐说:“我们购买服务时要精打细算压低价格,但一定得保证企业有合理的利润。比如为居家老人提供理发服务,市场价要15元,我们这儿是居民自己出1元,社区补贴9元,企业为每人让利5元后仍有一定利润。”
“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的关键,在于清晰界定政府、企业和用户的权利义务,区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财政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的机制。”贾西津说,居民要便捷的公共服务,政府要高效的社会管理,企业要求有微薄但可持续的收益,三者的诉求必须得到统一。
“属于基本需求的,财政补贴多一些;属于非基本需求的,居民个人多负担一些。整体而言,政府购买服务也要尊重市场,保护社会力量参与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的积极性。” 贾西津说。
北京市爱侬家政公司负责人表示,虽然与政府开展合作利润微薄,但企业借此打出了品牌,赢得了信誉,开拓了市场,一些营利性服务的订单也随之增多。他认为,目前北京已经明确2017年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这对包括家政行业在内的许多服务业来说,是巨大的市场机会。“政府提供补贴,能有效刺激居民的消费需求,也让我们有信心增加投入、扩大规模、提高服务能力。”
根据政策,作为未来价格改革的重要一环,将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中央和地方要在2016年以前制定发布新的政府定价目录,将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要避免政府在公共服务采购过程中,同时扮演参与者和规则制定者的局面,必要时应该引入第三方进行监督。”贾西津认为,对政府定价的行为,要进一步规范定价程序,加强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