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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5-12-04 05:40:24
 

  本报讯近日,在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南明区观水路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另外,两名调解员被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

  近年来,南明区司法局积极创新、探索建立了“1+2”人民调解新机制,不断强化调解功能,拓宽调解领域。截至目前,建立覆盖全区各(村)居委会的人民调解组织205个,共有登记备案的人民调解员1148名。其中,观水路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探索建立公正、规范、透明的“阳光调处”模式,借鉴“枫桥经验”,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基本做到“不上交矛盾,就地解决纠纷”。自成立以来,受理辖区涉及民事权益的矛盾纠纷50余起,调解成功率100%。

  下一步,南明区司法局将对“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发挥优秀集体和个人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探索调处民间纠纷的新方法,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吴杰 本报记者 彭婷)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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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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