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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协调解决就业 助刑释人员回归社会
2015-12-04 05:40:24
 

  本报讯“感谢司法所帮我联系了工作,今后我一定好好做人,努力工作。”12月2日下午,刑释人员张某某来到观山湖区司法局朱昌司法所,感谢所里工作人员给予的帮扶。

  张某某是观山湖区朱昌镇的人,2013年因放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今年10月8日刑满释放。张某某回到家中后,其妻已经离家出走,两个孩子对他也很陌生,加之身体残疾,一直未能找到工作,在十分落魄又无助的情况下,他抱着试试看的想法,通过村委会找到了镇司法所寻求帮助。

  司法所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他,在了解到他刑释后的情况后,一方面向镇民政部门寻求临时救济,另一方面向局领导做了汇报。通过沟通协调,镇民政部门及时为张某某申请了2000元的临时救助金,解决了他目前的基本生活所需。同时,在区残联的帮助下,根据张某某的自身情况,为其推荐了三个工作岗位。目前,张某某正在跟用人单位对接,希望用自己的劳动所得养育孩子,开始新的生活。

  (朱婷妤 本报记者 帅弋)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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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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