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下午,长沙市朝晖路,一男子骑着电动车在路上行走,车上拖了三大袋货物外,车尾还坐了一位中年妇女。根据《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电动车禁止搭乘超过12周岁的人员,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如此人货混载,实在危险。湖南日报记者田超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