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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生态立县”有效治土治水
2015-11-30 06:30:20
 

  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6.6平方公里,获评“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

  湖南日报11月29日讯(通讯员 杨坚 记者 蒋剑平戴勤)近日,国家水利部专家评审组通知新宁县政府,新宁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已通过评审,成为全省第2个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

  新宁县属江南山丘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生态立县”理念,按照可持续发展治土治水总要求,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出一整套山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模式。对水土流失严重区,采取封禁及自然修复、人工造林恢复植被为主的措施;对水土流失中度区,采取以人工造林和发展经果林为主的措施;对水土流失轻度区,采取以整修梯田、开发绿色产业为主的措施。同时,实施农村居住环境连片治理工程,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并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严禁在饮用水源地从事工业和大型养殖场建设。

  至目前为止,新宁县已治理小河102条,流域面积445.5平方公里。全县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6.6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65.8%。陡坡开荒得到全面禁止,25度以上陡坡耕地全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65%的坡耕地得到治理,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86%。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7%、绿化率71.6%。

  通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新宁县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县城空气质量达到国家Ⅱ类标准,农村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农村人口饮水安全覆盖率达64.3%。景区面积108平方公里的崀山风景名胜区风景优美、自然资源保护有力,成为我省第二处世界自然遗产。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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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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