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顺义盗采砂石12人团伙获刑
京华时报讯(记者郑羽佳)在北京顺义区木林镇附近村庄,以苗成刚为首的盗采团伙12人在5个月内实施两次盗采砂石行为,共盗采砂石2万余立方米,价值171万余元。近日,顺义法院对涉案的12名人员作出一审判决,涉案人员因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被分别判处9年半至缓刑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情
团伙盗采砂石2万余立方米
该盗采砂石团伙共有12人。法院查明,该团伙自2013年10月至2014年2月和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间,共实施了两次盗采砂石行为。
第一次是苗成刚、周卫华、彭永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三人在顺义区木林镇东沿头村东南路东侧盗采砂石料,王某等6人负责看守,盗采砂石共计13119.8立方米。经鉴定,上述被盗采砂石料为建筑用砂石矿,属矿产资源,价值85万余元。
第二次是周卫华、王志铜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顺义区木林镇贾山村西北侧一砂场内,非法开采建筑用砂石矿共计12358.1立方米。经鉴定,该砂石矿为矿产资源,价值85万余元。
此外,法院还查明,2013年11月7日凌晨2点,苗成刚指使周卫华等人在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沙坑组织盗采砂石料时,与李虎等人发生纠纷,双方互殴后,李虎被打伤头部,遂纠集多人至现场帮助打架。
>>判决
获刑9年半至缓刑一年不等
团伙为首的苗成刚曾于2001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获刑一年半,后又因寻衅滋事、妨害公务和吸毒被判刑。此次苗成刚因涉嫌非法采矿罪于2014年5月被逮捕时,又增加了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三个罪名。
周卫华曾因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于2002年被顺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因涉嫌犯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于2014年5月17日被逮捕。
经顺义法院审理,团伙为首的苗成刚因犯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周卫华因犯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6000元。张雷等其他10人,因犯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被分别判处5年至缓刑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