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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悲剧案获人性化判决
2015-11-25 07:28:26
 

  本报柳城讯71岁的柳城县农民罗明星和小儿子在家里犯下故意杀人罪,此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这对父子日前获判缓刑,回家与亲人团聚。

  2014年7月19日凌晨,罗立生酒后持刀勒索父亲罗明星要500元钱,父亲答应后,他又破坏弟弟罗太益准备建房的地基。罗明星、罗太益在劝阻过程中与罗立生发生打斗,失手将罗立生打死。今年3月,柳州市中级法院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明星和罗太益有期徒刑11年和10年。两人认为量刑过重,上诉至自治区高级法院。

  二审开庭前,自治区高院法官来到柳城县召开各方代表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民意。参会的村民代表、当地相关部门领导表示,罗明星和罗太益是老实本分的农民,从未违法违纪,建议法院对他们从轻处罚。

  据了解,罗立生一直独身,经常酗酒闹事。他曾因喝酒闹事被父亲责备后,持刀砍断父亲的左脚脚筋和膝盖骨,导致父亲至今未能正常行走。2009年10月3日,罗立生酒后不满父亲管教,持砂枪打伤父亲。因非法持有枪支,同年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刑满释放后,罗立生擅自将父亲和弟弟罗太益种植的桉树卖掉,将所得款项9万多元挥霍一空。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法官前往案发地点调查,发现罗明星和罗太益的妻子都体弱多病,不能从事繁重农活。综合所有实际情况,法官认为对罗明星和罗太益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且当地司法部门愿意对其进行监管和帮教。由此做出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罗明星和罗太益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和缓刑3年。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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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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