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手机里用不上的软件占着内存,消耗流量,泄露隐私,恶意扣费,而且还卸载不了。近日,工信部起草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提出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手机软件,必须可卸载。
向手机预装软件“宣战”,反映出消费者对手机使用性能和自身权益的关注。此番工信部起草规定,无疑将有助于手机的生产销售更为规范、稳健。不过,规定预置软件必须可卸载还远远不够。首要一点,就是明确手机生产销售者有确保预装软件安全的义务。在法治建设日益完善的社会背景下,对手机预装软件等种种无赖行为,消费者应当有权利提出索赔,也应当有权追究手机生产商的责任。
着眼于用户权益,相关部门还应当鼓励手机厂商销售裸机,满足消费者自行选择手机系统和应用软件的喜好,并充分保护知识产权。手机软件是科技产品,其知识产权和价值亟待保护。手机厂商的预装软件,有的是自行开发,但绝大多数是借用或者下载的他人劳动成果。工信部应当意识到这一因素,从保护和鼓励手机软件开发的层面,要求手机厂商注明手机软件的来源和作者。这可以鼓励开发功能更好、耗电更省、更安全、更有价值的软件,使广大手机用户获得更好的体验。(江苏卞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