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何勇
全面“二孩”放开后,生还是不生,成为了许多育龄夫妇面临的重大选择。二孩母亲能休多长时间产假、休二孩产假是否会加重就业性别歧视等也成了网友们热切关注的话题。
现行的孕妇产假,主要由基础性产假和奖励性产假两部分组成。基础性产假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98天产假”,而大家关注的晚育假,则属于奖励性产假,由各地自行规定,全国无统一标准。
按照各地有关晚育假的政策规定,基本上都是30天,并且生育女性一生只能享受一次晚育假。这意味着生二胎不能享受。但是,按照现有的98天产假标准来说,显然不足以让妈妈们哺育婴儿,尤其是还有不少生二胎的妈妈是高龄产妇,她们本就需要更长时间的恢复,何况还要照料两个孩子。所以,从满足女性生二胎的产假需求层面说,晚育假不该排斥生二胎。
当年出台晚育假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鼓励少生晚育、控制人口快速增长,现在全面放开二胎了,但晚婚晚育的鼓励政策并没有废止。如今形势变了,晚育假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应当随着国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实施而相应调整,做到“随行就市”。合法生二胎的晚育者,就该享受晚育假的奖励。
当然,也要注意到,由于享有较长时间的产假、晚育假等待遇,使得女性在就业上常常遭遇歧视。随着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实施,如果生二胎还享受晚育假的话,很可能会导致用人单位更加不愿意招聘女性职工。
所以,生二胎享受晚育假,不能只是政府请客、企业买单,政府应当通过税收政策、补贴等方式,减轻企业给女性职工放产假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