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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天然气实行阶梯收费
2015-11-17 08:26:11
 

  本报讯(记者刘菲菲)近日,记者从区发改委获悉,从11月1日起,按照全市(除滨海新区)统一标准,武清天然气开始实行阶梯收费,实施范围为城市管网天然气居民用户。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结合天津市实际,经听取价格听证会及社会各方面意见,全市(除滨海新区)居民用气实行阶梯气价。居民家庭全年用气量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户年用气量不超过300立方米,气价为每立方米2.4元;第二档,户年用气量在301至600立方米之间,气价为每立方米2.88元;第三档,户年用气量为600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3.6元。对家庭人口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各档年用量分别增加60立方米。对于独立采暖用气的,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气量分为三档,各档气量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户年用气量不超过900立方米,气价为每立方米2.4元;第二档,户年用气量在901至1400立方米之间,气价为每立方米2.88元;第三档,户年用气量1400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3.6元。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用气价格统一执行每立方米2.64元。对低保户、特困户等低收入家庭用气,按第一档的气价执行,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气价制度而降低。

  居民阶梯分档气量按年度周期计量,当年度累计用气量达到分档气量基数临界点后,开始实行阶梯加价。阶梯气价的计量周期为每年11月1日起至次年10月31日,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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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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