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11月15日电(记者伍鲲鹏)《海口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近日由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暂行办法明确了6大类332项政府服务事项被列入海口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据了解,该暂行办法要求,凡由财政性资金安排、购买主体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可以承接的服务项目都要纳入政府购买范围,并逐步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该暂行办法还要求,政府购买服务的两种方式,首推是政府采购,并以此为主。其次是对具有特殊性、不符合竞争性条件的,可以采取委托、承包、租赁、雇佣、特许经营、战略合作等方式进行购买。
海口市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包括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技术性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以及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这6大类又分为62款、332小项,如基本公共服务大类中的公共教育款中,就把“中小学后勤管理和服务”“学生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等小项列入其中。
海口市财政局负责人表示,出台暂行办法就是要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做法,从“养人”转变为“养事”,尽量少养人、少养机构。只要是社会能提供的服务,尽量交给社会机构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