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光辉历程
本报通讯员 胡国鑫 本报记者 李 贤
核心提示
作为西部地区,我区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是全国扶贫攻坚主战场之一。作为“广西人自己的银行”,广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秉承“根系三农、扶助民生”的理念,充分发挥地方金融主力军作用,加大信贷投放,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增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数据显示,2011年以来,全区超过50%的扶贫项目贷款由农合机构发放,超过90%的扶贫小额贷款由农合机构发放。
搭建一个平台 促进脱贫致富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是农合机构支持“三农”、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
近年来,各级农合机构不断总结农户小额信贷工作经验,切实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作为缓解农民“贷款难”的突破口,通过调整贷款额度、期限,放宽条件,简化贷款手续,优化审批流程,搭建起了支农和金融扶贫服务平台,使更多农户享受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带来的便利,实现增收致富。
2012年以来,广西农信社按照“保本微利”和“富民惠农”原则,将种养、治病、上学等用途农户小额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控制在20%以内,对家庭困难农户,执行基准利率,通过利率优惠政策的执行,每年可为农户节约利息支出10亿元。
据统计,10年来,全区农合机构累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近千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区“三农”发展,促进贫困地区农民增收和脱贫致富。
扶持特色产业
振兴一方经济
金融扶贫必须与产业扶贫相结合。
广西农信社充分发挥金融的导向作用,结合我区农业产业化“339”工程建设,重点支持我区蔗糖、酒精、淀粉、桑蚕以及特色农产品的种植和深加工,不断延长农业产业链。通过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和引导更多农户开展特色种养、订单农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稳步提高农民收入。
与此同时,广西农信社积极做好对贫困地区特色农业、旅游、民族文化等特色优势产业的金融支持,不断完善承接产业转移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配套服务,带动和促进贫困农户和贫困地区发展。
广西农信社负责人介绍,2012年,广西农村信用社与14家自治区级扶贫龙头企业签订了银企业务合作协议,授信金额17.58亿元。累计发放扶贫到户贷款53亿元,发放扶贫龙头企业贷款115亿元,直接或间接带动35万户农户脱贫致富。
创新信贷产品
激活一池春水
针对农村抵押难、贷款难的问题,广西农信社大力推进组织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探索开发适合贫困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特点和扶贫对象脱贫致富的贷款专项产品和服务模式。
通过大力推广林权抵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水面承包经营权质押等担保方式,推动农村集体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流转。积极推广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水域滩涂养殖权、承包土地收益权等抵押担保方式创新,有效缓解农民贷款难,提高了贷款的覆盖面和满足率。
在全区推广桂盛信祥卡,实现小额农贷的“一次授信,随用随贷,周转使用”,提高贷款便利度和降低融资成本。至今年10月末,通过桂盛信祥卡累计发放贷款57107笔,金额29亿元。
创新产品更接地气。广西农信社首创推出“农家乐”农民建房按揭贷款,参照城市商品房按揭贷款的模式,并根据农民习惯进行灵活设计,既有效满足农民建房资金需求,又缓解农民集中还款压力。
为使更多的扶贫对象获益,我区农合机构还出台专门针对扶贫对象的“致富贷”产品,降低授信门槛,减少信息采集内容,简化评级项目,力争2016年前实现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评级授信全覆盖。
打造体系多方合作
形成一股合力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部署,广西农信社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农户信息采集工作,加大对贫困户的调查建档力度,建立和完善农户经济和信用档案,做到精准扶贫。同时,把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支持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新农村试点乡镇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对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实行利率优惠、贷款优先、额度优厚等优惠政策,积极打造诚实守信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截至2014年12月末,广西农信社为379万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占农户总数的36%;对347万农户进行了信用评级,占农户总数的33%。
不仅如此,广西农信社加大与自治区扶贫办、林业厅、农业厅等部门的合作力度,共同推进扶贫工作。如与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联合在20个贫困县开展扶贫贷款奖补试点,由财政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农合机构按担保基金的5倍发放贷款,以4000万财政资金撬动2个亿的扶贫贷款。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促进了全区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