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12日电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明确,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等5种新增问责情形和不守政治规矩等10种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情形,要被问责或组织调整。
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浙江、宁夏、甘肃等地日前印发《实施细则》,在对应中央规定内容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进行细化,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如宁夏增加了8种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浙江提出涉五大类21种情形的干部要予以调整等。
职务调整情形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