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11月11日电 (张添福 青组)11日,记者从青海省考核办了解到,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2015年开始,青海省首次试点领导干部年度履职情况考核。
据了解,此前该省只是对领导班子进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如今则调整为确定一个市州、两个党委部门、两个政府部门和一个群团部门6个单位,开展领导干部年度履职情况考核试点(以下简称:考核试点)。
在考核试点工作中,将综合运用工作业绩纪实、目标责任考核、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实绩分析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点对点”精准考核,全面客观评价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解决为官不为、怠政懒政、干多干少一个样和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
据青海省考核办工作人员介绍,考核试点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
对评定为优秀者,予以通报表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优评奖、优先提拔使用;对基本称职的,原则上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不称职的,予以调整或降职、免职。对于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约谈提醒、离岗培训、调整岗位等干部召回措施,属于缺乏担当精神的,诫勉谈话,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属于能力不足的,离岗培训,提升能力,加强实践锻炼;属于不作为的,严肃批评教育,认真执纪问责,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
据了解,青海省将在做好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计划于2016年全面开展领导干部年度履职情况考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