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勇娣 通讯员宋万军)整治环境,还需铁腕执法。记者从金山区有关部门获悉,该区日前出台并施行《金山区防止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综合执法若干规定(试行)》,在全市范围内首次以文件形式明确禁止领导干部以任何口头、电话、书面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对环保、安监、水务、公安消防等执法机关或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开展的环境综合执法工作施加影响或压力,一旦出现干扰正常执法的情况,将被“纪实留痕”。
最近,《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和主要措施》 对外公布,明确了环境整治的重点区域及时间节点。计划到2017年年底,异味扰民问题得到明显改善,河道治理成效显著; 完成企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500项;完成产业核心区域和周边城镇地区的截污纳管,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环境及污染源监测监控体系;完成河道治理190公里以上,全面完成畜禽养殖场整治,基本建成规划防护林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环境改善。
“金山的环境综合整治,要以切切实实的成效,兑现党和政府对百姓的承诺。”金山区区委书记李跃旗告诉记者,为了防止和杜绝环境治理出现“人情案”、“关系案”,今年以来,该区一直在酝酿、起草《金山区防止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综合执法若干规定》,在文件制定过程中曾几易其稿、反复推敲,为的就是要营造一个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把行动举措落实到环境综合整治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智慧力量凝聚到环境整治各项工作的推进上来,对发展负责、对历史负责。
记者注意到,《金山区防止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综合执法若干规定(试行)》共包括17条内容,其中第6条详细列出领导干部要杜绝的8方面现象,包括“违规指令执法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立案或者不予立案”、“以各种方式妨碍、阻挠、干扰执法机关正常执法”、“默许或者授意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干扰执法”、“违反规定泄露执法信息或者为当事人打探违法案件处理进展情况”等。一旦出现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填写《金山区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综合执法活动报告表》,向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报告”,领导干部的干预行为将被如实记录、全程留痕。
“这样一来,我们执法人员的干劲更足了。”金山区环保局环境监测支队支队长陈杰说。现在,他们经常在后半夜加班,对重点监控企业来一次“突袭”执法。
“试想一下,如果执法人员一丝不苟,而领导层面却时常网开一面,大家的积极性肯定不高,这对地区环境保护是一种致命伤害。”金山区环保局局长朱建国告诉记者,决心大了,干扰少了,金山的环保执法力度明显加大。
金山区水务局局长蔡雷英认为,此举既保护了领导干部,也能为执法部门“减压”。以前,在水务执法过程中,她接到“说情”电话总是很为难,还得罪了不少人。最近,因为有了制度上的“尚方宝剑”,她再也没接到打招呼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