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蚊灭蚊是防控登革热的关键。因为准入门槛低、市场需求大,各种消杀队伍如潮水般涌出。但因为市场的不成熟和监管力度不足,这个行业存在无证上岗、滥用药物、恶性竞争等问题。如何确保消杀灭蚊的质量和效果?
近日,大路边镇迎来一支灭蚊专业队伍——连州市永晖消毒杀虫有限公司。当天,该公司专业人员沿着街道、水渠等喷洒灭蚊药水,实施灭蚊行动。这是大路边镇在清洁卫生实行政府职能社会化后的又一次新尝试——社会化灭蚊。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邱羽琪 通讯员 丘军旗
专业事情交给专业人员做
在灭蚊社会化管理前,大路边镇的灭蚊工作多是突击行动,治标不治本,很难做到常规化、专业化和全覆盖。“大路边镇区设置了蚊孽监测点。我们每次喷药灭蚊后,检测结果都显示超标。为此,我们还多次被上级部门发文件通报批评。经过反思后,我们决定尝试实行灭蚊社会化管理,将灭蚊工作发包出去。”大路边镇爱卫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专业事情交给专业人员做。”该负责人介绍,自去年大路边镇清洁卫生实行外包,环境卫生取得明显的效果。“看着环境卫生的效果,我们意识到国家推行政府职能社会化是一项具有前瞻性的举措,不但减轻了我们的工作压力,还能把工作做得更精致。”
如今,借鉴环卫工作社会化管理的做法,大路边镇开始把除“四害”服务社会化,由政府安排“四害”防治专项资金,选择有资质、素质高、实力强、服务好的除“四害”公司。
政府职能社会化管理效果显著
据悉,连州市永晖消毒杀虫有限公司是“三连一阳”地区唯一一家具有资质的公司,专业从事“三连一阳”地区消毒杀虫,鼠、蚊、蝇、蟑螂、白蚁、臭虫等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环境消毒服务。
记者看到,该公司对室外采取喷雾器喷洒药水、室内采取烟雾机进行烟雾消毒。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该公司使用的药水对虫卵、幼虫均有杀灭的效果,并能相互传导药性,对于墙角、沟渠等隐蔽处的蚊虫达到杀灭的效果。
“喷雾器药水喷洒药性比较强,但是有些暗渠、角落等,药水喷不进去,无法杀灭隐藏在里面的幼虫和虫卵,而烟雾机可以弥补喷雾器的弱势,把蚊子、幼虫、虫卵全部杀灭干净。”永晖消毒杀虫有限公司付经理说。
大路边镇爱卫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此之前,政府需自行购买灭蚊药水和聘请当地村民喷洒药物,每次都需从连州购买药物,路途遥远加上药物的特殊性,运输过程增加不少困难和麻烦。现在,我们采取社会化灭蚊后,管理效果比之前自己管要好,人手和技术问题都得到了解决,效果也有保证。”
考评结果定收益
社会化管理并不意味着政府在灭蚊工作方面撒手不管,而是以更灵活的管理方式“退居二线”,做好监管,当好“裁判员”。大路边镇爱卫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灭蚊工作社会化管理后,则面临如何考核承接灭蚊工作的公司、如何制定具体的奖惩办法和退出机制等问题。其中,事前的合同制订和事后的服务监管同样重要。
“我们严格执行连爱卫[2015]5号关于除‘四害’的管理规定,服务区域的灭蚊工作达到省爱卫办规定的标准,积水中三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大路边镇爱卫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大路边镇采取村居、镇爱卫办、主管部门、社会监督等综合考核方法,通过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定,与奖惩制度相联系。考评的结果将是政府支付灭蚊单位服务费用的重要依据,影响着他们的实际收益。
据了解,专家、村居、主管部门、社会监督四个角色在灭蚊社会化考评中承担着不同的分工。村居负责对除四害专业队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专业队放药、喷洒、治理滋生地等系统检查;镇爱卫办负主要监督作用,对灭蚊工作负监督主要责任,结合疾控部门定期监测的布雷图指数来监督除四害公司的消杀效果,全程跟踪合同条款的落实,实地监督灭蚊工作,并拍照存档;有关部门结合灭蚊效果进行除四害项目监督,发现问题后向镇爱卫办反映意见;社会监督包括随机访问群众和处理群众举报、投诉等。
“按照双方签订合同奖罚条例,服务区域除‘四害’如达不到规定标准,初次提出警告,并免费再次喷洒;第二次警告仍不达标,可扣除30%费用或终止合同。”大路边镇爱卫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本版策划/统筹:黄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