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焦轩 刘媛 杨林 记者何会文)11月4日,和平支队交警在南市食品街附近查获一辆未喷涂门标但载有游客的大客车,且为逃避处罚谎报身份的该车驾驶人已被注销驾驶证多年,被查时属无证驾驶,其将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据了解,当日10时15分,交警张键、刘超、张玉杰在荣业大街与慎益大街交口巡查时,拦检了一辆号牌为京AT××68的大客车。该车载有40余名北京游客,但却未按照《旅游法》规定在车辆显著位置明示道路旅游客运专用标识,而自称“孟某”的驾驶人表示未携带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交警根据其提供的身份证号查询,发现身份证号确实属于“孟某”,但驾驶人却说不出“孟某”的出生日期。经盘问,“孟某”承认真实姓名为曹某,“孟某”是他的朋友,即该车实际营运车主。交警检查曹某随身携带的A1驾驶证,发现该证有效期至2010年7月,曹某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已被交管部门注销,被查时属于无证驾驶,且其所驾北京市某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并不具有营运性质。
曹某表示,承包营运这辆车的朋友孟某因临时有事,觉得他会开大客车,就由他代为驾驶,没想到刚到天津的第一处景点就被交警逮着了。因曹某不具备驾车资格,交警帮助导游联系到所属公司,派另一辆旅游客车将车上游客接走。据介绍,因无证驾驶,曹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的处罚。该车所属公司也将接受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