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鸣岐)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本市关于对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方案出台,以加强对企业事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细化监督管理,规范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
方案规定区县环保部门负责本行政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并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要将行政区内所有污染源作为随机抽查对象,并采用摇号等方式确定抽查单位名单,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市环保局将于12月底前完成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的建设。区县环保部门于11月底前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区县级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建设项目名单和一般排污单位名单报送市环保局;每年12月底前,按照本单位确定的抽查比例,确定下一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并于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确定下一季度被抽查单位名单。